(來源:蘇州市相城區交通運輸局)
公路工程竣(交)工驗收是項目建設的重要環節,直接關系到工程能否順利進入試運營階段公路工程 。今天,我們就來詳細解讀《公路工程竣(交)工驗收辦法》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,并為大家梳理公路工程交工備案的流程及所需材料,幫助大家更好地完成備案工作!
一、交工備案的核心規定
根據《公路工程竣(交)工驗收辦法》第十四條規定:
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驗收合格后,質量監督機構應向交通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的檢測報告公路工程 。交通主管部門在15天內未對備案的項目交工驗收報告提出異議,項目法人可開放交通進入試運營期。試運營期不得超過3年。
二、交工備案全流程解析
三、交工備案所需材料清單
為了確保備案工作順利進行公路工程 ,以下材料缺一不可,請各建設單位提前準備:
交工驗收報告、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、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備案表、項目法人單位法人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、辦理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公路工程 。
四、溫馨提示
時間節點把控:交通主管部門的審查時間為15天,項目法人需提前準備好材料,確保備案流程高效推進公路工程 。
試運營期管理:試運營期不得超過3年,項目法人需合理安排時間,確保試運營期結束后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公路工程 。
質量監督不可忽視:質量監督機構的檢測報告是備案的關鍵材料,務必確保檢測結果符合要求公路工程 。